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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務與機會

義務與機會 看到《與神對話I》第八章在討論關係中的義務與機會,讓我想到過去關係中的場景。

前男友為我做很多事情,我會對他說謝謝,他會說:這是我應該做的。我說:沒有什麼事情是應該的。 我覺得真的是這樣,沒有人應該為誰做什麼,只有選擇要不要。

現在多一種解釋方式: 我應該要做的,變成現在我有機會可以為你做。

個人的經驗中,我不喜歡也不習慣接受他人對我的好,因為如果接受了,會覺得我欠別人。國中時我同學花了3年的時間問我要不要吃水果,第三年我才欣然接受這份情意;男女之間也是。

如果很多的應該,變成機會。那我好像比較容易接受。對方給我,是因為他有機會,不是因為我欠他。 有一句話AI說的,他解釋得很精闢:你為別人的付出,也不再是義務,而是你選給的禮物。